北交所信息显示,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里得科技”)的IPO申请目前已进入问询阶段。公司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2121万股,拟募集资金2.37亿元炒股证券公司哪个好,用于不停电作业生产基地(二期)、研发中心建设及不停电作业技术服务等项目。
作为长期专注于配网不停电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里得科技在业务稳健发展的同时,展现出良好的财务质量和风险控制能力。尽管2023年业绩出现一定波动,公司仍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恢复韧性。特别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成效显著,实现净额“三连降”——从2022年的2.79亿元逐步压缩至2024年的2.41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也从53.89%降至44.56%,反映出资金回收效率提升和资产结构持续优化。
不过,里得科技实际控制人王某锋曾在2017年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由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审理,王某锋作为原告要求被告偿还累计220万元借款,其中部分借款约定月利率达3%,超出法定保护上限。诉讼中,原告自愿将利率调整为月息2%,并获得法院支持,最终判决被告偿还本金及调整后的利息。这一案例也体现出对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规范,明确超过法定上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王某锋在代持还原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也曾引发监管关注。2015年5月,其在同期进行的股权转让中出现显著价格差异:向员工持股平台“恒盛源”等以1元/出资额转让,而向外部投资者宗新志的转让价格则为1.62元/出资额。该差异引来对其定价合理性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质疑。尽管相关方声称交易基于真实投资意愿等,且代持问题已依法律程序完成清理,但同一时期、同一股权存在较大定价差距,仍难以完全消除市场对交易公允性与潜在特殊利益安排的疑虑。
财务稳健,应收账款“三连降”
里得科技作为一家长期专注于配网不停电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始终致力于为我国电力系统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在业务持续发展的背景下,该公司近年来展现出较强的财务稳健性。从2022年至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20亿元、3.46亿元和3.97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727.11万元、5615.34万元和6568.99万元。尽管2023年业绩出现一定程度波动,但整体仍保持了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恢复韧性,体现出企业在复杂市场环境下的经营韧性。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里得科技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呈现出积极向好的趋势。同期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79亿元、2.76亿元和2.41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也从53.89%逐步下降至44.56%,不仅金额逐年走低,资产结构也得到明显优化。这一变化反映出里得科技在资金回收效率和客户信用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其债务方客户主要为资信状况良好、实力雄厚的电网公司,整体信用风险较低,因此坏账计提压力相对较小。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主要与行业季节性波动相关,属于正常经营现象。
图片图片来源:里得科技招股书
然而也需认识到,随着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未来仍可能有所上升。若催收管理措施未能同步加强,或将对里得科技资金周转效率、偿债能力及现金流稳定性带来一定压力。但就目前而言,里得科技在维持业务增长的同时,能够实现应收账款的压降和资产质量提升,体现出较强的财务控制能力和经营稳健性,为企业在行业中的持续竞争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涉民间借贷纠纷,部分借款月息高达3%
2017年,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引发了社会对民间借贷利率问题的关注。该案涉及原告里得科技实际控制人王某锋与被告王某喜及武汉鑫农湖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原告主张被告应偿还2014年至2015年间发生的五笔借款,累计金额达220万元,其中部分借款约定的月利率高达3%,远超一般融资成本。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应当受到合理限制,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原、被告之间约定的3%月息显然超出了法律保护范围,属于无效约定。在诉讼过程中,原告自愿将利率调整为月息2%,这一调整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得到法院的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以2%月息计算的相应利息。由于被告未到庭参与诉讼,法院依法作出了缺席判决。
这一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民间借贷利率的严格规范,明确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从而引导民间借贷行为回归公平合理的轨道,有效遏制高利贷现象的蔓延,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外,该案原告王某锋作为里得科技的法定代表人,还曾于2015年1月向武汉优贷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借200万元资金,约定月利率为2.5%,并由优贷网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方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因优贷网公司未按约全额还款,里得科技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优贷网公司偿还剩余本金约197.85万元及相应利息,但确认由于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及时向保证人夏某方主张权利,其担保责任被依法免除。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历史股权转让定价公允性存疑
里得科技实际控制人王某锋通过代持还原及股权转让完成股权结构调整,却因历史交易定价合理性引发监管关注。
根据公开信息,王某锋作为里得科技实际控制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64%的表决权。在股改前,公司存在明显的股权代持情况:王某锋曾代徐某持有240万元出资(占比8%),另代高某、陈某、兰某各持有30万元出资(合计1%)。代持还原过程中,相关出资额被分别转让至员工持股平台康菲得、恒盛源等主体,最终完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代持清理,相关方也签署确认文件并经公证机构见证,声称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权利主张。
然而,真正引起监管注意的是2015年5月进行的股权转让定价。在该次转让中,王某锋以1元/出资额的价格向恒盛源、明瑞达、康菲得三个持股平台转让股权,而向外部投资者宗某志转让时价格则为1.62元/出资额。同一时期、同一公司的股权,却出现显著价格差异,这自然令人质疑其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从资金来源和支付情况看,部分还原股权通过平台间转让完成,例如徐某部分出资最终由其配偶王某通过恒盛源间接持有,其朋友汪某也以1元/出资额价格受让部分股权。尽管相关方声称是因“看好公司发展”或“家庭资产安排”而进行交易,但仍难以完全消除外界对交易实质是否公允、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的疑问。
监管要求里得科技结合股改前的历次增资/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资金来源及支付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尽管里得科技及当事人出具确认函强调代持还原真实、无争议,但法律程序完备并不等同于商业实质合理。在资本市场准入审核趋严的背景下,仅凭形式上的公证和承诺,难以完全回应监管对实质公平的质疑。
究竟里得科技能否给出具有说服力的解释炒股证券公司哪个好,仍需等待公司及相关方的进一步回应。但可确定的是,监管对股权清晰性和交易公允性的审查只会更加严格,任何存在定价矛盾的历史交易都将成为审核路上的考验。